起訴你的老闆
您可能出於多種原因想對僱主提起訴訟。 不公平的解僱只是其中之一,但它是最常見的之一。 其他包括:
- 得不到同工同酬
- 至少沒有獲得國家最低工資
- 違反合同
- Discrimination
- 錯誤解僱
- 未給出解僱的書面理由
- 因請求法定權利或採取工業行動而被解僱
- 裁員時間長或缺乏假期工資的不公平選擇
- 作為兼職工人的不公平待遇
- 不給予產假、陪產假、收養假和育兒假或家庭緊急情況假
- 未考慮靈活工作的請求
- 未提供就業詳述書面說明
- 不允許帶工會代表或同事參加工作場所的紀律或申訴聽證會
- 被拒絕休假參加工會活動或作為養老基金受託人
- 因舉報而被解僱或受害——舉報工作場所的非法或潛在欺詐行為。
就業法庭處理對僱主的大多數索賠。 一個由三個人組成的小組通常作出法庭裁決。 法庭庭長將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。
設立這些法庭是為了允許雇員和僱主代表自己,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他們變得非常合法,雇主通常支付律師的代理費。 這使得員工在沒有代理的情況下贏得官司變得更加困難。 如果您屬於工會,請在開始索賠前與工會官員交談。 如果你不屬於工會,你當地的CAB可以説明你。 許多人有專門審理就業法庭案件的顧問。
在開始時獲得建議,以便您遵守上訴和申訴程式,並在填寫表格開始流程時不會留下任何重要資訊。 在大多數情況下,您需要在導致索賠的事件發生后三個月內開始索賠。
您透過填寫表格 ET1 開始索賠過程。 此表格的副本在 28 天內發送給雇主以獲得回復。 當法庭收到答覆時,它會向您發送一份副本,併發送給諮詢、調解和仲裁服務 (ACAS),後者將提供您和您的僱主之間的調解。 在法庭審理之前,您和您的僱主可以同意和解,也可以撤回您的索賠。
如果案件相當簡單,您可能會立即獲得聽證會的日期。 如果情況更為複雜,您可能會在進入完整聽證會之前經歷幾個階段,包括:
- 案件管理討論:經常與法庭庭長舉行電話會議,討論法庭必須決定或討論程序的問題。
- 預聽審查: 舉行, 以確保你有合理的機會, 使你的案件到完整的聽證會。 此時,法庭可能會裁定您沒有合理的勝訴前景,或者您的案件令人煩惱。 在進行全面聽證之前,您可能會被命令向法庭支付高達 500 英鎊的押金。
- 初步聽證會:由法庭庭長主持,看看你是否能提出索賠。 例如,法庭可能會調查您是否是”員工”,是否有足夠的服務來索賠,或者索賠是否及時提出。
案件可以在任何這些階段解決,但如果沒有,那麼充分的聽證會將聽取雙方的所有證據和證人,並作出決定。 你可能會在聽證會上口頭得到判決,但你總是會通過郵寄方式得到判決的細節。 有了這個判決,你就能得到如何在就業上訴法庭上訴的細節。
雖然這個過程應該比法庭更不正式,但它可能相當令人生畏,如果你和你在一起的人知道系統是如何運作的,並且能夠引導你度過難關,你肯定有更多的獲勝機會。 如果你能避免它,就不要一個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