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crimination
在您與雇主共事的任何階段,您都有權不因種族、性別、宗教或其他信仰、性取向或殘疾而受到歧視。 2006年10月以後 的年齡歧視 也是如此。
你不必為雇主工作而不受歧視。 如果你能向就業法庭證明你在選擇或面試過程中受到歧視,或者可能沒有得到一份你完全有資格和有能力做的工作,因為你使用輪椅——你可以得到補償。 你也有權利在離開后不受歧視——也許是通過你的推薦信。 當然,在為僱主工作時,你不應該受到歧視。 歧視可能不是來自老闆本人,而是來自其他雇員之一。
您的僱主仍然有責任,因為他允許這種情況在工作場所發生。 您的僱主應制定 平等機會政策 ,以便您工作場所的每個人都明白,任何針對在工作場所工作的人的歧視都是不能容忍的。 如果你覺得自己受到歧視,並起訴你的僱主,該政策是法庭希望看到的第一件事。
如果您抱怨受到歧視,而您受到的待遇不如其他員工,因為您投訴過,則可能是受害。 例如,如果你是黑人,在一個不太稱職的白人被提拔到你頭上,你被解僱或降級后聲稱受到歧視,這很可能是受害者,法庭可能會將此視為一種歧視形式。
騷擾 是任何侵犯你的尊嚴或造成恐嚇,敵對,有辱人格,羞辱,或冒犯你的工作環境。 這包括性別歧視或種族主義的笑話、語言或塗鴉,或因種族、膚色或性別而被其他員工或經理挑逗或排斥。 殘疾、信仰和性取向也是如此。
您的僱主有責任保護您,公司的 平等機會政策 應明確說明騷擾是不能容忍的。 如果您受到騷擾,您可以針對您的公司提起歧視訴訟,並聲稱該公司沒有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。 或者,你可以聲稱,你別無選擇,只能辭職,因為你的僱主的行為 – 建設性的解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