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權訪問您的資訊
《 資訊自由法》 非常新,目前的案件正在確定其含義。 基本上,該法賦予您向公共機構索取信息的權利。 你有權被告知,如果該機構有你想要的資訊,並有權訪問它。 你不必說你為什麼想要它, 你不受限制, 你可以用它做什麼, 一旦你有它。
例如,您可能需要從孩子的學校獲得有關正在出售的當地房產的資訊。 您應該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提出請求。 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對資訊保密,可能會拒絕您。 如果信息洩露了其他人的個人資訊,則可能會拒絕您。 如果您被拒絕,您可以要求進行內部審查。 如果您仍被拒絕,您可以要求 信息專員 審查該決定。 有關該法的更多資訊,請訪問資訊專員網站,www.informationcommissioner.gov.uk。 該法案不包括私人機構,如個人和私營企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