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假
雇員年假應享權利
大多數每周工作五天的工人將有權享受一年28天的假期。
如果工人每周工作少於五天,則可以通過將每周工作天數乘以5.6來計算他們的年假應享權利。
上限
然而,請注意,法定年假應享權利額的上限為28天,因此,每周工作6天的人將無權比工作5天的人享有更多的假期。
但是,作為僱主,您可以在最低權利的基礎上為員工提供額外的休假。 僱主可以自由地制定自己的規則,規定他們有權享受這些額外的日子。 例如,您可以在服務一定年限后給員工額外一天的假期。
全職/非全時員工/機構工作人員
計算每周工作少於五天的工人的休假權利,將他們每周工作的天數乘以5.6天。 例如,每周工作三天的人的年假應享權利為3 x 5.6 = 18.6天。
管理部分天數
在計算員工休假權利時,您可能會發現您沒有留下一個圓數。 例如,每周工作四天的兼職者享有22.4天的年假。 作為僱主,您有許多選項來處理這些部分天:
- 允許員工遲到或提前離開一天
- 將他們的假期權利匯入最近的一整天
- 支付員工部分日費用
- 允許員工將部分日延續到下一個休假年。
銀行假日
作為僱主,您沒有義務給員工帶薪休假。 您將銀行假期作為員工年假權利的一部分,由您決定。
在什麼情況下,我可以拒絕休假請求
作為僱主,您有權在某個時間拒絕員工的年假請求,但您必須給予與所要求的休假時間相同的通知。
您可能希望向員工說明他們在公司停工期間請假,或阻止他們在繁忙時間請假。
您絕不能拒絕讓員工休假。
離開年數
雇員有一個休假年,他們應該使用他們的年假權利。 你應該在他們的合同中列出這一點,但如果它沒有詳細說明,它開始:
- 員工開始工作的那天(如果是在 1998 年 10 月 1 日之後)
- 10月1日(如果在1998年10月1日或之前開始)
新啟動器
如果新員工在休假期間中途開始,則他們只有權享受部分年假。 這將取決於休假年還剩多少。
或者,僱主可以在第一年使用應計制,雇員每月應計十二年的年假。
帶過假
如果員工享有 28 天的年假,則他們最多可將 8 天的未使用假期延續到下一年。 如果他們得到超過28天,那麼你可以允許他們進行超過8天。
支付年假費用
在其年度權利範圍內,員工有權享受每周休假一周的薪水。 對於不同類別的工人,考慮為此目的支付一周的工資,根據下表計算:
工作模式 | 一個星期的工資是。。。 |
---|---|
固定工時和固定工資(兼職或全時) | 根據合同,員工一周的工作能得到多少 |
固定時間輪班工作(兼職或全時) | 過去12周每周固定工作時間的平均數乘以平均小時數 |
無固定時間 | 員工在過去 12 周內獲得的平均工資 |
如果員工在度假時生病
如果雇員請病假離開工作,那麼他們的年假權利仍然正常增加。
如果員工在休假前或休假期間生病,他們可以選擇請病假。
員工通知期內的年假
如果雇員在就業結束後有未使用的法定休假,他們有權為此獲得報酬。
已遞交通知的員工可以在通知期內休年假,具體取決於他們已經休了多少年假,以及一年中的多少時間已經過去了。
如果該雇員當年的休假時間已經超過其當年應享權利所表明的,則雇主不應從雇員的最終工資中扣除,除非事先以書面形式商定。